相关文书显示,2016年,杨紫曾签约代言Puella品牌(拉夏贝尔旗下品牌)休闲服装产品,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但至2021年初,被告方旗舰店仍将杨紫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大肆推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并向杨紫道歉,同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25万元。五,首先说拍剧一定要符合年代的背景实情,选演员也得贴谱儿,否则就会洋相百出。再说女孩儿们那个年代别说根本就没有谁化妆的,就是想打扮自己也没有什么化妆品有一小盒“友谊”擦脸油已是很奢侈的,何来精致的妆容?剧中很多不符实际的场景与演员们“折腾捯饬”自己的状况是导演们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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